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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尝试开展约见家长工作
时间:2011-03-29  作者:  新闻来源: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婺城区院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均生长在单亲家庭,家庭教育缺失及父母管教缺位致使两人逐步走上犯罪的道路。办案人员仔细分析两人的犯罪原因后,从对两名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入手,积极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扶教育,并于37日约见了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约见中:一是办案人员认真剖析犯罪原因,指出家庭监管不到位是重要因素,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二是向家长介绍了检察院近几年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增强家长“家庭教育意识”;三是结合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特点,要求家长正确对待处于成长期子女心理问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尽量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保证孩子在服刑期间和出狱后能够得到更多的家庭关爱,早日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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