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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检察院真情化解父子纠纷
时间:2011-04-18  作者:范宝华 祝爱红  新闻来源:兰溪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十年前房屋被拆迁,和睦的一家人同舟共济共度难关。十年后,本该生活得更好的一家人却发生了争执,最后还为此走上了法庭。最后还是兰溪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解开了父子之间的疙瘩,了却了这一家的烦恼。为此,84岁的老人执意携同3个儿子,于4月15日上午,登门送去了亲自撰文的大红锦旗,感谢兰溪检察官“情系于民,排忧解难”。
  今年已是84岁高龄的郭贤均,是一位1951年当兵并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军人。2000年,因兰溪城市改造拆迁,郭贤均在兰溪市区的原有3间3层楼房被征收,获得25万元的安置补偿费。他将大部分补偿费平分给了膝下的4个儿子,而用余下的钱于2004年买下了小儿子的一套小户型房改房。为了避免引起日后不必要的矛盾纠纷,郭贤均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但这事在5年后遭到小儿子夫妻的反对。2009年3月,做事喜欢讲原则的郭贤均老人一纸诉状将小儿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产归属权归其所有,并由小儿子夫妻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事项。但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后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去年1月,郭贤均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去年6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撤销原审民事判决,由郭贤均小儿子夫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协助郭贤均办理讼争房屋过户手续。收到这一终审判决,郭贤均原以为事情就此解决,哪知新的情况又发生了。小儿子夫妻以继承已去世母亲的遗产部分为由再行诉讼,同时又向兰溪市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
  原本准备凭终审判决书过户房屋产权的事情再次落空,这一局面让郭均贤父子间的关系日趋紧张。兰溪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陈旭忠详细了解了此案发生的前后经过,发现两级法院作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均没有完全化解矛盾。一审中对郭贤均当年付出的购房款是什么性质、该如何处理只字未提,二审也没有将当年确实存在的小儿子福利作出适当处理,遂接手开展调解,并通过多渠道摸清了双方的心思及问题的症结所在。
  针对这一情况,陈旭忠和同事们不厌其烦地做起了周密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根据同步增长原则,并以讼争房产的当年实际价值与购房款之间的比例,对双方各自利益进行了重新分配,再根据房产的现行价值计算,提出了由郭贤均一次性付给小儿子夫妻4.175万元作为对诉讼房产的工龄补贴等福利补偿,郭贤均小儿子夫妻今后不再对上述诉争房屋提出异议,同时撤销有关继承权的官司,双方今后不

再发生其他诉争事宜。今年3月28日,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一起在父子间闹了将近6年的不愉快事件终于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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