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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检察院文检鉴定提升抗诉信心
时间:2011-08-02  作者:范宝华  新闻来源:兰溪市检察院 【字号: | |
  8月1日,金华的叶女士看着改判后的判决书,长长吁了一口气。她再也不用为一个莫须有的“签名”而承担300万元借款的连带责任,此前被查封的房子也得到了“解禁”。而这一切,都得益于兰溪市检察院的一项显微技术。  

  2009年9月,叶女士突然收到当地法院的传票,涉及一场借贷官司。在未到庭及答辩的情况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叶女士对一笔30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书指出,2008年9月,天翔公司向岳女士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并明确由方某、叶女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天翔公司一直未归还借款。经岳女士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天翔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偿还岳女士借款及利息,方某、叶女士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随后的法院执行阶段,叶女士的一套别墅被查封。  

  叶女士懵了,她说自己压根儿没为天翔公司的借款做过担保,合同上担保方的签名也不是她自己所签。由于错过了上诉有效期,叶女士只能向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申请抗诉。  

  仅凭叶女士的一面之辞,显然不足以提起抗诉。为了保证法律监督的准确性,检察机关要委托鉴定部门,对合同中的签名进行鉴定。办案人员选择了兰溪市检察院技术专家赵旭君进行笔迹鉴定,他是省检察院文检鉴定技术人才库里的专家,近年来创新应用了多项文检鉴定新技术,能让证据“开口说话”。  

  这次,赵旭君根据笔迹运行轨迹,在显微技术下把签名文字分成若干个片断进行截图,再把这些截图进行组合,让平面文字描述和鉴定过程变成一组动态视频。视频中“,弯曲、抖动、停顿、重描、强连、形快实慢”等属于摹仿笔迹的现象得到了清晰展现,非常直观地反映出文字书写的过程,让摹仿者看了自己都会脸红。  

  根据这项鉴定,借款合同上的担保方签名确实不是叶女士所写。据此,检察机关于2010年7月依法提出了抗诉。经法院再审和法庭质证,近日再审法院最终撤销了原审案件中叶女士对天翔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这一历时近两年的借贷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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