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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
头发又长起来了
时间:2011-09-26  作者:邹炜  新闻来源:义乌市检察院 【字号: | |

  “我从看守所放出来了,我的头发又长起来了,谢谢检察官叔叔,我一定会改正错误,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余走进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王陆阅检察官的办公室,高兴地说道。

  小余系重庆人,高一学生,父母亲在义乌打工。小余暑假来到父母身边,和父母团聚。也顺便帮父母打点零工,挣点学费。2011年7月30日晚上,父亲看到小余头发有点长,就让小余去将头发剪短一点,小余不同意。因为小余喜欢画画,他认为留长头发才有艺术气息。父亲好说歹说,小余就是听不进去。为此父亲和小余吵了起来,一直吵到深夜。最后在母亲的劝解下,小余和父亲各自回房休息。

  第二天一早,小余就跑出了家门,在外面闲逛了一天,晚上当他逛到义乌市稠州北路麦当劳处,闻到店里面飘来的香味,感到饥肠辘辘,但他身上没有钱,又不想回家。这时他萌发了一个恶念,抢劫。于是他在麦当劳墙角蹲着,当他看到一个年轻女子拿着钱包经过时,他就尾随这个女子到偏僻的楼梯拐角处,用手将该女子双手抱住,然后将这女子手上的包抢走。该女子大呼抢劫,两名过往群众闻讯追赶小余,小余没有跑多久就被群众抓获。
  检察官去看守所提审小余时,小余神情沮丧,低垂着头,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后悔自己一时冲动,犯了罪。小余摸着头,说当初应该听父亲的话,去剪短头发,现在头发一点都没有了。检察官对他进行了法律知识教育后,鼓励他要振作起来,树立生活的信心,吸取教训,好好做人。
  由于小余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平时表现一直良好,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父母亲也表示会对小余加强管教。为了让小余能够继续读书,完成学业。2011年8月11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对小余做出了定罪不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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