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江县检察院从一当车诈骗案中追诉的漏犯黄某某已被浦江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三年六个月。
浦江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黄某诈骗、合同诈骗案中,发现其交代的多起诈骗事实中黄某某均参与其中,且有已因犯诈骗罪被判决的张某某的供述印证,发现已因诈骗罪判处缓刑的黄某某有犯罪嫌疑,并让侦查机关对其谈话取证,但黄某某拒不认罪。后公诉部门以黄某某涉嫌犯罪建议公安机关对黄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加大侦查力度。至法院判决前,黄某某均否认其参与实施诈骗,经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指控黄某某犯诈骗罪得到法院支持,黄某某因诈骗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自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21日期间,黄某某参与介绍当车,共同实施诈骗四起,计价值人民币15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