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15日上午,磐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村干部以及被害人家属参与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相对不起诉的公开宣告。
在公开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向参会者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阐述了对此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并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随后,检察官还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告诫和教育。被不起诉人潘某在陈述中,对自己所犯罪行进行了深刻反省。事故发生后,潘某立即投案自首,并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凑钱来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被害人家属对其悔过行为表示谅解,并表示在和解的过程中,了解到对方家庭的困难,感受到他是一个态度诚恳的人。
据悉,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是磐安检察院积极践行绿色司法,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的新举措。这一做法,得到了与会人大代表高度肯定,人大代表指出,公开宣读不起诉决定、公开释法说理、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决心,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希望县检察院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进一步加大对此类认罪认罚轻刑案件从宽处理的力度,彰显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