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院概况   |   检务公开   |   检察动态   |   检察文化   |   媒体聚焦
 
  欢迎您登录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我们期望通过“金华检察网”,拓宽检务公开的渠道,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巾帼文明岗.jpg
·2018年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入围体检、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笔试成绩公示
·201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关于调整金华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巡视组进驻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巡视的公告
·关于授予卢金有等14名同志第二批“金华市检察业务尖子”称号的决定
·关于开展向“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
·关于给金启和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中国金华
浙江检察网
金华纪委
金华人大网
金华市公安局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监督
一起交通纠纷牵出的两名辅警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窝案
作者:吴红武  时间:2018-05-18  新闻来源:永康市院  【字号: | |
  

    2017816日,永康市江南街道溪心路发生一起交通纠纷案件,女驾驶员朱某随手拍下对方胡某的车牌照。当天下午,胡某手机陆续收到朱某发来自己的个人信息,短信内容包含胡某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家庭成员、工作单位等。胡某误以为出警的民警将其个人信息透露给对方,遂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接到这起涉及警风警纪的群众举报后,永康市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调查。原来,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朱某感觉自己吃了亏,就向同学打听能否根据车牌号查询车主身份。在同学的帮忙下,朱某花了65元钱从互联网信息贩子陈某处,买到胡某的公民个人信息,然后以短信形式向胡某进行威胁警告。

  初步查明案件事实后,永康市公安局决定刑事立案侦查,挖出信息源头来自广东省某地交警队的犯罪窝案。犯罪嫌疑人赖某和孔某是同学关系,分别在当地交警队和派出所从事辅警工作。两人经过商量策划,由赖某负责提供车辆档案信息,利用其在交警队跟班的便利,偷取办公室内民警的数字证书,使用事先获知的密码查询车辆档案信息,拍成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孔某。由孔某负责在互联网售卖公民个人信息。信息贩子李某、陈某等人(已于20171225日被逮捕)从孔某处买来600条车辆档案信息再转手倒卖。

  经查,赖某和孔某售卖车辆档案信息共同获利6000余元。

  随后,案子移送至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赖某、孔某担任公安机关辅警,利用工作上便利,非法使用民警数字证书,非法查询和售卖车辆档案信息,情节严重。516日,永康市检察院以赖某、孔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