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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挽回国有资产140万余元
时间:2018-07-30  作者:方丽萌 吴爱晶  新闻来源:东阳市院 【字号: | |
  

  

  711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回复函,历经3个多月,4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未补缴的税款及罚款共计140万余元,已全部追缴到位。

  今年3月,东阳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对该院2017年审查起诉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开展集中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在作不起诉的案件中,有3起案件税务主管部门未及时追缴税款,未依法对相关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锁定线索后,该院民行检察部门第一时间进行立案调查,并于330日依法向东阳市国税局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职,对案件相关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收到检察建议后,东阳市国税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项检查,查明东阳市某包业有限公司、东阳市某工贸有限公司、东阳市某休闲用品厂、东阳市某箱包有限公司等4家涉案企业,于20157月至10月期间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

  专项检查中还发现一条“漏网之鱼”,东阳市某箱包公司另有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虚开的违法行为,共计少缴税款10万余元。加上之前已查明的事实,该公司共计少缴税款50万余元、滞纳金近12万元,应处罚款51万余元。

  为推动国有资产的全面收缴,加强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落实,民行部检察官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始终保持与国税局稽查大队的沟通联系,督促其加快追缴工作进程。最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将涉案4家企业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全部追缴到位,挽回国有资产共计140万余元。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东阳市某箱包公司的违法行为,该院也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一份检察建议的发出,成功促使140万余元国有资产的追回,这是东阳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力保护国家利益的又一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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