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在微信上投入几百元,就可以坐等每天百分之十的收益,这种拙劣的诈骗伎俩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有人仍然信以为真,不仅自己投入其中,还拉上家人、亲戚、朋友,一起来赚这种“快钱”。
日前,永康市法院开庭审理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唐海力、唐少聪、余新夏、陈文颖等人的电信诈骗团伙犯罪案件。上述人员以微信诈骗的手段,仅在短短几日内就疯狂地敛财达八十多万元。唐海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唐少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余新夏、陈文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18年5月份,90后的广东省新丰县的唐海力、唐少聪等人经谋划后,在微信上以虚拟佳瑞广告传媒公司招募被害人参与虚假微信广告项目的手段实施诈骗,参与者只要交纳468元押金并在微信上推广“广告”,即可每日领取32元的工资,推荐一人可领取88元或108元奖金,并按照推荐人数升级为相应的工资级别,发放的工资及奖金由收取的押金中支出。由于先期的引惑,一些被害人尝到了甜头,纷纷拉拢家人、亲戚、朋友进入微信圈一起“赚钱”。
至2018年7月23日,该诈骗团伙通过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吸引了大量的被害人参与虚假广告项目。同日,唐少聪开始陆续招收了陈某等数名财务代理,并由财务代理协助收取押金和支付“工资”、“奖金”等,亲友余新夏和陈文颖也加入该诈骗团伙协助“工作”。至此,该诈骗团伙形成了以唐海力负责微信诈骗群的管理,以唐少聪分工微信诈骗的财务工作,以余新夏、陈文颖等人分工招募被害人参与微信诈骗项目的组织结构。同月27日,该诈骗团伙又在微信上推出认购“共享单车”的项目进行诈骗,参与者只要认购每辆单车交纳638元即可每日每辆单车领取60元的收益。在2018年5月至7月30日,以唐海力为首,被告人唐少聪、余新夏、陈文颖分工协作的该诈骗团伙利用虚假广告和单车项目先后骗取了陈某某等一千余人共计83.2万元。同月30日,因其微信群先后被封,该诈骗团伙在发放少量“工资”和“奖金”后解散微信诈骗群,并将作案用的手机扔到大海中。唐海力将剩余押金的83.2万元以洗钱方式分三次陆续转出,并将此款分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