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
武义检察依法对51名涉恶势力犯罪成员提起公诉
时间:2019-04-08  作者:王凯玲  新闻来源:武义县院 【字号: | |
  

  

  201941日,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某等51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法向武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109日该案被移送至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85月以来,以被告人陈某为首的“南方战将”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被告人余某为首的“忠义堂”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被告人苏某某为首的“忠彝社”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被告人鲁某、曾某为首的“四方战将”恶势力犯罪集团及以被告人山某某为主要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通过朋友介绍、快手平台等途径招募成员,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召集社团成员,各自准备关公刀、砍刀、钢管等工具,在武义县百花山广场、桐琴镇、泉溪镇及永康城西等地多次共同参与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873日,“南方战将”成员与“四方战将”成员因在“快手”平台的名称问题发生争吵,后双方约定在武义县白洋街道百花山广场附近进行斗殴。被告人陈某、余某、苏某某分别在“南方战将”“忠义堂”“忠彝社”QQ群内发布斗殴信息,并召集群内成员数十人。后为扩大斗殴规模,在陈某的要求下,山某某等人经过纠集参与斗殴。参与斗殴人员在武义县冷水坑大桥附近集合,并由陈某、苏某某等人在现场指挥,统一分发口罩、砍刀、钢管、木棍等作案工具后前往武义县白洋街道金畈村,并沿路寻找“四方战将”人员。因附近居民报警,陈某等人逃离现场。

  经严格审查证据,检察机关认为,陈某等51名被告人多次实施持械聚众斗殴,持凶器威胁、恐吓、随意殴打等寻衅滋事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依法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