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争创“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标杆市活动,深入推进市级示范型清廉机关建设,8月8日上午,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警示教育月”动员部署会,全院近200名检察人员参加会议,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文勤作了动员讲话,标志着金华市院“警示教育月”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李文勤在讲话中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需要,也是推进争创“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标杆市”的需要,还是示范型清廉机关创建工作的具体举措,必须高标准抓好落实。他指出,“警示教育月”要集中开展好“五个一”活动,组织一次政治轮训、开展一次案例剖析、组织一次参观学习、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学习讨论。
李文勤就开展好“警示教育月”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确保业务开展和警示教育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全面夯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契机;三是认真组织,确保效果。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警示教育月”活动人员、时间、效果、质量的落实。
动员部署会结束后,由检务督察处处长贾兆德利用第41期“早间说法”平台,结合具体案例为全院干警上了《严守生活纪律 培养高尚情操》的警示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