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检党任字〔2017〕10号
关于牛大庆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部、室、机关党委:
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需要,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
牛大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余红明同志任组织人事部主任;
刘远同志任组织人事部副主任;
蔡益军同志任侦查监督部主任;
王波同志任侦查监督部副主任;
何德辉同志任公诉一部主任;
卢金有同志任公诉一部副主任;
柳俊伟同志任公诉一部副主任;
陈艳同志任公诉一部副主任;
冯丹同志任公诉二部主任;
夏云同志任公诉二部副主任;
陈志平同志任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
严俊同志任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
傅燕君同志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
张洪峰同志任驻金华监狱检察室主任;
郑沁同志任驻省第五监狱检察室主任;
马骏同志任驻省第二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
郭晓雁同志任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
吴根良同志任民事行政检察部副主任;
庞明军同志任民事行政检察部副主任;
鲍庆华同志任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
傅俊梅同志任控告申诉检察部副主任;
胡文俊同志任技术信息化部主任;
朱文斌同志任技术信息化部副主任(正科长级);
陈新同志任法律政策研究部主任;
许达同志任案件管理部主任;
徐小明同志任检务保障部主任;
金立顺同志任检务保障部副主任(法警支队支队长,正科长级);
徐志星同志任检务保障部副主任;
汪海龙同志任检务保障部副主任(正科长级)。
中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10月26日
报:省院政治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
送:本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发: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