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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季度金华“四大检察”主要业务数据发布
时间:2020-05-28  作者:市院案管  新闻来源:金华检察 【字号: | |

  2020年1至3月,金华检察机关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2020年1月-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81125,受理人数同比下降37.8%。经审查,批准逮捕983人,同比下降28.9%,不批准逮捕287人,同比下降20.3%,不捕率22.6%,不捕率较去年同期上升2个百分点,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捕1人,证据不足不捕99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85人。

  从审查逮捕受理的罪名构成看,排在前十的罪名分别为诈骗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虚开发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交通肇事罪。诈骗罪上升为第一的罪名。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282874人,同比下降19.5%;经审查,提起公诉2340人,同比下降22%,不起诉568,同比下降11.7%,不起诉率19.5%,不起诉率较去年同期上升2个百分点

  从审查起诉受理的罪名构成看,排在前十的罪名分别为盗窃罪、诈骗罪、危险驾驶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组织卖淫罪、非法经营罪;其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增幅1700%。

  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全市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执行监督案件1052件,,同比下降35.5%;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检察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同比上升200%;对监管场所提出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上升1300%,其中10件为驻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提出的检察建议。

  二、民事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民事检察受理案件总件136件,同比上升21.4%。其中依职权发现83件,占比61%。民事检察共开展调查核实15件,同比上升650%。共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等监督总数90件,同比上升543%。

  1、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74件,同比下降33.9%,其中依职权发现24件,占比32.4%;审结81件,同比下降1.2%,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同比上升100%,提出抗诉13件,同比下降15.4%;抗诉改判12件,同比上升50%,再审检察建议改判2件。

  2、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受理33件,去年同期为0,其中依职权发现33件,占比100%;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50件,采纳21件。

  3、民事执行程序监督。受理29件,去年同期为0件,其中依职权发现26件,占比89.7%;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5件。法院采纳建议21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行政检察案件受理总数37件,同比上升429%,其中依职权发现32件,占比86.5%。行政检察共开展调查核实2件,共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等监督总数28件。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受理3件,同比下降57.1%。审结1件,同比下降85.7%。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受理1件。行政执行程序监督受理33件,其中依职权发现32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8件。法院采纳19件。

  、公益诉讼主要业务数据

  公益诉讼共受理线索82件,立案75件。诉前程序47件。

  1、行政公益诉讼。受理线索64件,立案66件,同比下降85%,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8件、资源保护领域8件、食品安全领域21件、药品安全领域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3件。进入诉前程序42件,同期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30件。

  2、民事公益诉讼。受理线索18件,立案9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7.1%,其中生态环境领域3件、资源保护领域6件;进入诉前程序5件;起诉0件;法院审结1件,判决支持1件。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理提请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7人,同比下降32.7%,批捕15人,同比下降60.5%,不批捕22人,同比上升46.7%,不捕率59.5%,比总体不捕率高33个百分点。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0人,同比下降19.2%,起诉60人,同比下降37.5%,不起诉28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不诉率36.8%。

  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人年到场共计123次,占捕诉审结人数93.2%。开展社会调查47次,占捕诉审结人数35.6%。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69次,占捕诉审结人数53.3%。开展亲职教育、帮助教育55次,占捕诉审结人数41.7%。起诉环节通知法律援助63人,占起诉审结人数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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