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和市委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扎实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为我市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根据《金华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尖子评审办法(试行)》,经严格评审,市院决定授予以下14名同志为第二批“金华市检察业务尖子”称号: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卢金有、叶珊、朱剑冰、夏云、鲍仁坚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毛佳佳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 叶勇跃
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匡锦华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傅忆文、魏干
永康市人民检察院 王笑珍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陈红富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朱艳丽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 陈李华
市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快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检察业务人才,积极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