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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时间:2021-05-13  作者:  新闻来源:金华市检察院 【字号: | |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浦检民公告〔2021〕20001

  本院办理的虞立明、虞文连等七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案,在起诉审查过程中,公益损害赔偿人虞立明、虞文连等七人对其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渔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没有异议。本院已与虞立明、虞文连等七人达成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协议,由虞立明、虞文连等七人自愿一次性支付赔偿金人民币22275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三十日。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79-89389618

  特此公告。

  2021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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