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永检民公告〔2021〕20003号
本院办理的余三、李小铁、王小金非法狩猎白头鹎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起诉审查的过程中,公益损害赔偿人余三、李小铁、王小金对其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狩猎二只白头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没有异议。余三、李小铁、王小金自愿与本院达成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协议,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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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