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金华市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陆某与永康市某五金制品厂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申请监督一案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5月26日14:30
二、听证地点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