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社会治理的“法治参谋”
浙江金华:开展“检促治理”专项行动在八婺大地上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答卷
日前,浙江金华一处古村落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前不久,这里的两家村民因祖传四合院权属纠纷发生肢体冲突。检察官与村委会干部高效协作,厘清双方争议,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解开双方多年“心结”。这是金华市检察机关自2024年11月开展“检促治理”专项行动以来的又一生动实践。
“我们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全流程监督为主导,聚焦治前端、化中端、抓末端,通过检察履职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金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告诉记者。
办“小案”不“小看”
“多亏你们的帮助,让我们重拾生活的希望,现在家里都挺好。”3月18日,一个来自湖南的电话,打进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罗焕的办公室,让他一时感慨万千。
2024年11月3日,永康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湖南人尹某在这起案件中被害身亡。案件很快告破,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可检察官的心情却十分沉重。犯罪嫌疑人是无业游民,没有民事赔偿能力。“被害人的丈夫身患重病没有经济来源,两个女儿还在读书,他们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为寻找纾急解困最优解,永康市检察院派员赴湖南了解情况,决定对尹某的家属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随后,永康市检察院与湖南省芷江县检察院进行线上会商,研究跨省司法救助方案,协调属地乡镇、学校,对尹某的丈夫和孩子持续开展心理疏导、学习指导等救助工作。在金华市人大代表吕月眉协调下,永康市检察院与慈善总会共同设立的司法救助帮扶基金出资3万元,加上检察机关申请的司法救助金,总算缓解了父女三人的燃眉之急。
在金华检察人心中,案结事了人和,是司法活动的根本追求。近年来,金华市检察机关着眼民生大事,坚持“小案不小看”,仅2024年就通过释法说理、第三方调解等促成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小额侵财引发的313件轻刑案件实现和解。此举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又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对此,演员张某感触颇深。
2024年6月以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化解从影人员欠薪、工伤认定维权等涉影矛盾纠纷50余件次,其工作经验获评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此前,张某在横店拍戏时受伤,其所属公司拒绝配合进行工伤鉴定。“我通过‘影检通’向检察院求助,检察官真的马上介入了。”张某告诉记者,经过调解,他如愿拿到赔偿金。
在以检察履职推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金华市检察机关尤其注重守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如大力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联合公安机关打造“童学好”数智管束平台,累计发出预警605条,成功阻断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32起;结合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犯罪案件办理,不断细化工作举措,助力管得住、管得准、管得稳;联合妇联、民政、慈善总会等单位,支持171名农民工、老年人、受家暴妇女提起民事诉讼,向599名因案致贫致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治“未病”开“良方”
“有了检察院的及时提醒,我们消防安全意识更强了,发现隐患立即排除。”近日,浙江省浦江县白马镇嵩溪村党支部书记徐军雷向记者表示。
2024年1月,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浦江县检察院反映,称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嵩溪古建筑群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引起检察机关高度关注。嵩溪村现存古建筑大多为清代所建,共1560余间、5万余平方米,其中徐氏宗祠、邵氏宗祠、王姓门里、孝友堂、晓窗故居等尤为精美,经历百年风雨仍完好无损保存至今。
检察官走访发现,嵩溪村邵氏宗祠及部分古建筑内消防器材没有及时更新,存在过期、生锈消防设备,并缺乏消防警示标识,周边还有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隐患较大,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这里经常举办传统民间文化活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浦江县检察院检察官朱艳丽告诉记者。
2024年2月1日,浦江县检察院依法向属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全面依法履行对传统村落与文物的保护职责。属地镇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嵩溪古建筑群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更新消防设备,设立消防警示标识,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指定专人负责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日常记录,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实现古建筑保护长效化治理。
据了解,为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早在2022年10月,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有力促进了检察建议督办落实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兰溪市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撤销错误行政决定,帮助相关企业解除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限制;针对“一厂多租”无序管理、厂房承租人违规改变消防安全等级等问题,武义县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推动出台《金华市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金华市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16件,做到件件“落地有声”。
以“共建”促“共享”
独木不成林,如何聚合各方力量,形成共治共享的法治格局,以检察监督助力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是金华市检察机关一直探索的课题。
2023年11月,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接到一条伪造交通事故案件线索。为查明事实真相,检察官调取保险公司理赔数据,构建数据分析模型,筛查类案线索,发现多地可疑事故30余起,揪出系列案件的幕后推手张某。原来,张某瞄准豪华二手车市场价格较低、理赔金额较高的特点,以低首付购买“道具车”,高额投保后故意制造车辆重损、全损事故,再向保险公司索赔,赚取理赔额与购置价之间的巨大差价。
经浙江省检察院牵头,检察机关联合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及保险公司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实现数据互通互联,共同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会议纪要。目前,金东区检察院已办理相关案件25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人,立案监督38人。2025年2月13日,张某因涉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被金东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我们以系统性思维创新法治实践,以构建多维协同机制、数字赋能平台和基层治理网络,推动形成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新格局。”钟瑞友表示。
面对新形势下数字化改革浪潮,金华市检察院打造浙江省首个“检察+”协同共治数字平台,实现与225个行政机关的数据互通,构建行刑衔接智慧监管闭环,对1101名被不起诉人精准匹配行政处罚,同步建立“益心为公”志愿者体系,将28件代表委员建议转化为检察监督案件,有效整治八类行业乱象。去年以来,金华市检察机关办理促进社会治理类案件200余件,推动建章立制19项。
“检察官不仅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更是社会治理的‘法治参谋’。他们用力用心用情,让法治成为看得见的生产力。”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原始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行政专员黄美媚向记者表示。
当法治元素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一幅共建共治共享的善治图景愈发可见可感。金华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以“检促治理”专项行动为笔,在八婺大地上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答卷。
“219检企议事会”凝聚服务中医药产业发展合力
“对之前犯的错,我是悔之晚矣,只能吸取教训,可一不可再,要对消费者负责。”近日,浙江省磐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对磐安浙八味药材市场经营户张某进行回访,张某对检察官表示。
磐安被誉为“中国药材之乡”,是浙江重要的中药材主产区和中药材集散地。2023年,张某在网上多次购买熊胆粉,在未取得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情况下,将熊胆粉放在自家货架上展示、销售,后因被举报而事发。
磐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销售给张某熊胆粉的徐某也没有获得相关许可,涉嫌非法加工、销售熊胆粉,其销售链条覆盖浙江、河北等九个省区,已形成非法制售熊胆粉跨省黑灰产业链。
2024年2月,张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年8月,徐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经磐安县检察院顺藤摸瓜,由此案牵出的下游非法销售窝点相关责任人也陆续受到法律制裁,非法制售熊胆粉黑灰产业链被彻底铲除。
据了解,为推动辖区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早在2023年2月,磐安县检察院就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护航中医药健康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把护航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摆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该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利用每月21日上午9时定期举办的“219检企议事会”,邀请种植、销售、生产、加工等环节的中药材企业代表参加活动,听取药企意见建议,提供司法诉求受理、法律风险提示等检察服务;协同磐安县工商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中药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等单位,凝聚服务中医药产业发展合力。
“以父母转变推动孩子改变”
“这孩子前几天去参加献血了,虽然因为客观原因没献成,但他积极的态度值得肯定。”日前,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检察官叶俊峰谈起涉罪未成年人小豪(化名)的转变,很是欣慰。
此前,小豪因侵入他人地下车库盗走3瓶茅台酒被公安机关抓获。提审时,叶俊峰了解到小豪家庭氛围不好,父母经常吵架,对孩子疏于管教,且亲子沟通方式简单粗暴,导致小豪越来越叛逆,最终走上歧途。
办案过程中,叶俊峰和同事多次上门拜访小豪的父母,了解其成长环境和亲子关系,制定了帮教方案。与检察官多次交谈后,小豪的父母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意识到监护缺位、夫妻长期不和睦是小豪走上歪路的重要原因,表示愿意配合检察官彻底改变教育方式和家庭氛围。
随后,办案检察官与义乌市初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组成联合帮教小组,从家庭结构、亲子互动、教育方式、支持系统、外部力量五个维度,对小豪一家进行系统帮助指导,重塑家庭亲子关系,修复一家人之间的裂痕。2024年12月4日,义乌市检察院综合案件情况对小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2022年7月以来,义乌市检察院联合义乌市初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系统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该机制贯彻“以父母转变推动孩子改变”理念,依托“中国一心”心理测评档案管理系统,深入剖析未成年人涉罪原因,科学评估帮教可能。该院还联合公安、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共同指派专家组成家庭教育指导及帮教小组,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和家庭关系重建。
“我们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联合各方力量推动每一个问题家庭向好转变,以环境改善带动人的改变,助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正。”叶俊峰说。
精准建议堵住企业“出血点”
“你们用精准建议帮我们企业堵住了管理漏洞。”日前,浙江某知名商业公司负责人来到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表达感激之情。
孙某于2019年5月入职浙江某知名商业公司,工作表现一直兢兢业业。没想到,这位“模范员工”私下利用审核工程结算款的职务便利,为关联施工单位大开绿灯,收取好处费197万元,甚至在商场精装修工程中串通投标。2023年,经婺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孙某因犯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获刑。
“孙某案件揭开的只是冰山一角。作为在全国经营20余家大型商场的商业航母,这家企业2022年以来已发生3起内部人员贪腐案件,暴露出企业管理存在系统性风险。”办案检察官张玲告诉记者,她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很多细节,均指向企业管理方面的漏洞。“表面看是员工贪腐,根源都是制度问题。”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帮助企业堵漏建制才是关键。为此,婺城区检察院组建“办案+治理”专班,调取近三年涉企案件数据,联合审计部门对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于2024年7月形成检察建议并向该企业送达。建议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严密权力运行约束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企业第一时间召开整改会议。企业负责人表示,过去内部审计更多关注财务数据,对权力运行制约缺乏专业指导,检察机关的建议可谓精准堵住了企业的“出血点”。
检察建议发出后,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并未止步。婺城区检察院建立“检察建议落实清单”,每月视频连线抽查整改情况,为企业高管定制法治课。目前,该院已建立“类案分析—检察建议—跟踪回访—行业治理”闭环机制。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成为共识的今天,这样的司法实践正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注入更多确定性。
释法案例送到每一名企业员工手中
近日,浙江省武义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当地一家企业,实地了解其经营状况,并就之前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帮助企业做好隐患查补和制度巩固。
武义县某公司是一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长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3年10月,该公司高管王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7月25日,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公章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武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认真分析案件发生原因、特点和被害企业管理漏洞。为助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该院于2024年9月向被害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指出该公司在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上存在的不足,就部分管理人员权力过大、岗位职责界限不清、缺乏必要监督机制等问题,提出加强权力制约、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岗位责任等针对性建议。
被害公司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围绕公司规章制度、印章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并第一时间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机关。目前,该公司已引入数字化管理应用系统,企业管理效率得到提升,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生产经营状况持续改善。
受该案启发,武义县检察院梳理类似案件形成涉企案例汇编,通过“点单式”推送,与社区网格员、企业联络员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将释法案例送到辖区每家公司每一名员工手中。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强化“案治”理念,在个案办理基础上完善涉企案件报告制度、分析制度和建议提出制度。
“我们通过‘一案一建议’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让检察办案实实在在地惠及企业。”武义县检察院检察长曹九利表示。
支持起诉保障“新永康人”合法权益
“多亏检察院帮我们追回7万元工伤补偿款,我母亲可以安心养病了。”3月15日,接到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当事人申某的女儿说。
申某是云南人,2012年到永康某公司打工。2023年10月的一天,申某在工作时突发脑溢血,经过治疗情况略有好转,但仍需人照顾。后因工伤补偿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申某于2024年5月向永康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永康市检察院认为申某的情况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查。考虑到申某需继续康复治疗,办案的当务之急是协调公司尽快作出工伤补偿,该院依托与法院、司法、社保等部门之间的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会同相关部门一起调解。最终,涉案公司补偿申某7万元,申某撤回支持起诉申请。
永康市的外来人口数量已超过本地人口,为更好保障“新永康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其城市归属感,永康检察人一直在行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外来务工人员维权难问题,永康市检察院于2023年10月探索建立民事支持起诉与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域协同的“一支持三协同”解纷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劳动者权益纠纷线索移送、联合调处和支持起诉制度。为畅通维权渠道,结合“新永康人”籍贯分布,该院还与外地检察机关、当地驻浙党工委联合建立特定群体维权协作机制。
2024年以来,永康市检察院依托“一支持三协同”解纷机制,化解涉劳动者权益纠纷42件,助力621名劳动者追回薪资、工伤补偿等共1500余万元。“目前,该机制已拓展到跨区域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等领域。我们将持续发挥该机制优势,全力保障‘新永康人’受到与当地人同等的司法待遇,助力打造安居乐业的新家园。”永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红敏表示。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史隽 通讯员刘传玺 张一诺 卢笑晨 吴瑾 严佳素 周涵睿 俞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