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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院开发区检察官促成邻里和解个案做不起诉决定
时间:2011-08-02  作者:王美姿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谢谢检察官对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一定吸取这次的教训,以后再也不冲动了。”8月2日,在永康市东城街道郑村村委大楼内,开发区检察室的两位检察官当场向被不起诉人阿权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今年2月份,邻居郑某因为阿权家污水流经自家门口之事,两人发生口角打架,阿权用柴刀将郑某打成轻伤,阿权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事后,案件双方对此案各执一词,争议很大。受害人多次表示要尽快公诉,否则就要上访,而阿权则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拒不认罪。检察官查阅案卷后,了解到阿权和郑某是堂兄弟,又是多年邻居,因为小事导致双方争斗,处理不当将对两人今后生活造成影响,容易引发更多的矛盾,因此,检察官建议对两人进行调解,做相对不诉的处理。在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多次联系双方亲属和村干部,对两人进行疏导劝解,并积极寻中间人进行劝解,缓和双方过激情绪。最终,阿权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受害人郑某道歉,并赔付了5万元。郑某也原谅了阿权,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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