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下午,申诉人张锦明夫妇给兰溪市检察院控申科送来了一面绣有“济困解危施救助,社会和谐谢党恩”的锦旗。说起此事,张锦明夫妇说他们的人生中,遭遇了悲喜两重天的曲折经历。
2007年4月6日,张锦明夫妇二人同邻居张某夫妇因一条水沟的填埋引起纠纷并发生争执,后被邻居及其兄弟和妯娌四人打伤。经鉴定,张锦明的伤势构成六级伤残,张锦明妻子轻微伤。2007年10月28日,案件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均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入狱,但是随后的20多万元附带民事赔偿却始终没有得到赔偿。夫妻俩从2008年3月开始,之后的三年多时间内,每周都要步行15公里到法院追问执行情况。
2011年1月下旬,兰溪市人民法院利用司法援助为其争取到了17万元的救助经费,还剩下3.7万余元没有执行到位。由于张锦明一家靠种田维持家庭支出,无其他任何经济来源,尤其是张锦明失去劳动能力及自理能力后,农田基本处于荒芜状态,而张锦明的后遗症还需长期服药维持,法院所给的救助经费基本上都用在了医疗费上,两个孩子还在学校读书,能借的钱也已经借遍,一家人的生计几乎就靠那300元最低生活保障金过日子,家庭状况不堪入目。
2011年8月20日,张锦明夫妻二人来到兰溪市检察院,虽然他们申诉的内容经审查后不予立案,但是兰溪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钟建国在详细了解了张锦明一家的处境后,有意要帮助他们一家度过难关。尽管临近年底,工作特别忙碌,就算大多数人都想着准备迎接新年到来的时候,他始终还在忙着为张锦明夫妇争取司法救助金,用他的话说,那就是“要让困难群众同样也过上好年”。而今天下午,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里,他真的做到了。兰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建城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给了申诉人张锦明夫妇,嘱咐他们买点吃的,补补身子,争取身体能恢复的更好一些。那一刻,激动的泪水同时从张锦明夫妇二人眼中涌出,身体不便的张锦明更是双手作揖,直向检察官致谢。“真的没有想到,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困难,会让检察院领导给予如此高度重视和热情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