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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检察院“赵大姐调解室”成功调处一起案件
时间:2012-03-17  作者:麻美兰  新闻来源:金东区院 【字号: | |
  3月16日,金东区检察院“赵大姐调解室”成功调处一起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这是该院“赵大姐调解室”新成立后的第一例调处案件。

  今年3月7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40岁,河南人)来到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陶朱路社区菜场边的棋牌室玩,站在被害人唐某(48岁,兰溪人)身后看他们打牌。期间,陈某看到唐某抓错牌便出言提醒。唐某嫌陈某多管闲事,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并致斗殴。打斗中,陈某用凳子砸破唐某头部致其受伤。经金华市公安局法医初步鉴定,唐某所受损伤至少为轻伤以上。

  这例故意伤害案经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公安分局提请金东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审查后认为,这起案件因小纠纷而起,而且双方当事人原本就认识,可能会有和解意向。于是,侦查监督科将案件转到“赵大姐调解室”。在赵大姐的主持和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参与下,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家属代表与被害人唐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妻子张某代替丈夫向唐某赔礼道歉,并自愿作出民事赔偿,赔偿医药费3000元,并额外补偿各种费用10000元。被害人唐某谅解犯罪嫌疑人陈某的侵害行为,要求检察院对陈某从宽处理。

  因情节轻微,而且双方已达成和解,无逮捕必要,最终金东区检察院对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不捕决定。

                                     

  

  赵大姐做和解工作

  

  被害人在刑事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犯罪嫌疑人家属代表在刑事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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