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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岳检察长在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时间:2014-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摘要) 
20142月20日在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毛建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契机,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着力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9406人,起诉16347人。突出打击重点,批捕杀人、绑架、强奸、抢劫、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724人,起诉844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黄赌毒等专项行动,批捕1571人,起诉2738人。全力投入万家购物案件的办理,集中精力做好批捕起诉、舆情应对、维稳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制定关于重大敏感案件挂牌督办的规定,对中天黄金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杨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批重大案件,坚持适时介入指导侦查,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

  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投入水环境综合治理、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批捕环境污染犯罪36人,已起诉16人;批捕严重妨碍拆违涉嫌犯罪人员10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相关职务犯罪10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1人,起诉541人,其中批捕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3人,起诉37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5人,起诉211人,监督立案的张维、朱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制定实施服务与保障市区电子商务、义乌金融专项改革、东阳文化产业全域化、兰溪纺织强市创建等工作意见,增强服务保障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刑事和解、民行调处、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共调处或促成和解196件。加强群众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2928件。积极搭建践行枫桥经验的有效平台,全市13个基层检察室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基层执法与司法活动监督、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级组织换届督导等工作,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建立完善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整治和特殊人群帮教工作机制,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积极开展社会矛盾与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助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围绕水污染治理、外国人犯罪以及网络经济领域、影视文化产业领域犯罪活动新动向等一批分析报告引起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食品安全、工程质量、非法采矿、劣质农药化肥坑农等问题开展监督80起,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强化监管。

  二、着力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更加重视查处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14134人,渎职侵权犯罪4760人。工作中,市检察院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建立健全全市检察机关信息与资源共享、上下联动、整体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成效。贪污贿赂大案比例达92%,其中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47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反渎办案重特大率达4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立案查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国有资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渎职案件21件。突出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立案查处科级以上干部61人,其中处级5人。

  更加重视保障民生民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从20132月起,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已立案查处84,其中,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金融信贷等领域查处贪污贿赂窝串案40人,在工商、质监等系统查处渎职犯罪15人。深化三农工作服务保障,严肃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在涉农资金管理、农村土地管理等环节依法查处41人。坚持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立案查处其背后的渎职犯罪8人。

  更加重视规范执法办案。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严格规范讯问与调查取证活动,规范适用强制措施。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全市10个办案工作区已有8个通过省级达标验收,2个在全面改造中。强化检务督查和执法检查,促进各项执法规范和办案安全制度严格落实,确保规范安全办案。

  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开展全市廉情分析,每季度向市委书记办公会作专题汇报,加强防范,促进廉政建设,被评为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六项创新成果之一。扎实开展检察预防进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等五进活动,共开展警示教育243批次,浙中警示教育基地完成布展设计。全市统一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金华实际案例摄制宣传片,增强活动效果。加强重大项目专项预防,会同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18个省市重点项目开展预防共建。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8次。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立案196人,纠正漏捕45人,纠正漏诉86人,已判处无期徒刑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提出刑事抗诉55件,已改判40件。提出民事抗诉21件,再审检察建议70件,法院已改判或采纳建议51件,获评全省及全国民行检察优秀案件18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9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人。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67件。注重深挖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共查处司法及刑罚执行监管人员职务犯罪25人。

  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全面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案件审查模式,克服言词证据为中心审查模式的弊端,严防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460人,不起诉335人。加强对经济犯罪破案大会战中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跟踪指导,确保依法办理。组织开展全市批捕起诉案件质量全面评查活动,重点评查不捕、不诉及公安机关撤回案件939件,剖析问题,加强整改。以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契机,积极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

  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对可捕可不捕的,决定不批捕750人。探索建立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不再具备羁押必要性的,变更强制措施27人;对侦查机关申请延长羁押期限,严格审查监督,批准延押人次同比下降43%。坚持宽严相济,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轻微犯罪人员,依法决定不起诉664人。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规定,监督纠正违法侵权行为121件次。严格执行刑事诉讼程序性条款,依法保障当事人及辩护律师诉讼权利。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 

  全面实施修改后两法。健全办案机制,审查逮捕、起诉工作坚持每案讯问犯罪嫌疑人,简易程序全部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率先在全省开发使用远程审讯视频系统,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有20项机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交流。创新办案方式,在批捕环节引入公开听证程序,增强审查逮捕职能的司法属性。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推行专门办理,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案前社会调查、案后帮教基地建设,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教育挽救。认真落实新职能,探索实施强制医疗以及庭前会议程序27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106件。完善配套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证据收集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等工作细则,为规范实施各项新职能新程序提供长效保障。

  四、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定期分析干警思想动态等制度,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激发队伍活力。获评全市二十佳学习型党组织”2家、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1家、五星基层党组织”6个。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武义县检察院获评首批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扎实开展正风提效促赶超系列活动。出台《市院机关严禁两局、严肃纪律若干规定》等规范,建立每月两次以上不定期督查制度,着力整改文风会风、酒局牌局、上下班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突出加强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检察权运行全过程。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意见,规范和加强检察干警上挂下派、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工作。加强分层次、有重点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反贪、反渎、公诉、电子证据取证等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1291人次,成功举办全市首届控辩电视大赛。加快培养高层次、专业化检察人才,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第四届浙江省优秀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优秀反贪局长、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等业务领军人才9人;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1,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各类人才库18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组织调研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对人员、经费及装备保障的新需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加快,切实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维护保障,市检察院完成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适应的网络分级保护建设。推进科技强检,服务执法办案,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70件。进一步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完善考评办法,健全指导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

  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围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积极配合开展专题审议、执法检查,专题报告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情况和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加强沟通反馈,确保办理质量。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对拟作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逐件按照程序接受监督。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再次名列全省检察系统前三,全年共有19个集体、9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永康市检察院和东阳市检察院胡宇翔同志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及个人一等功,金华市检察院等7个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全省18家);东阳、永康、义乌3个基层院获评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距离,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面临的干扰和阻力加大,执法环境亟需进一步优化;实施修改后两法系统性推进不够,重点难点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少数干警的履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队伍的教育管理仍有薄弱环节;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检务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百姓富裕、浙中崛起的总目标,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深化服务大局保障改革创新。依法打击阻碍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创新发展战略实施等中心工作推进的各类违法犯罪,组织开展环保检察、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的三检察一监督活动,强化对改革的服务保障。关注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重视和认真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强化基层检察室的功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检察改革,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二是深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暴涉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依法惩治危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既要坚决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又要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入贯彻修改后两法,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是深化规范执法提升检察公信力。把规范自身执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深入抓好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非法证据排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工作,进一步转变执法办案方式。加强案件质量建设与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构建阳光检察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做好刑事抗诉、检察改革情况专题汇报以及迎接首次检察官履职评议等工作。

  四是深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突出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着力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积极研究制定科技强检新一轮工作规划,构建侦查信息化基本框架,提升发现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深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干警的素质能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进一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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