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区检察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玮为即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郑某某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正。
今年3月,未成年人郑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婺城区院公诉科检察官在办理郑某某盗窃案时,了解到其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就是因为不良的家庭氛围,对其心理造成不良的影响,性格变得孤僻,与社会闲杂人员接触交往,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本着预防、教育、挽救、感化的理念,婺城区检察院特聘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玮对郑某某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矫正。开始时,郑某某对谈话有点畏惧和抵触,但经过与心理咨询师的交流后,他慢慢敞开了心扉,把自己因家庭变故后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的事告诉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孙玮则运用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为郑某某进行了心理分析和解惑,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郑某某对自己的未来有了较为清晰的规划且对自身的犯罪行为有了较为深刻的反省。
据悉,此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辅导,是婺城区检察院探索拓宽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措施的一次有益尝试。针对未成年犯心智不成熟,情绪起伏大的特点,婺城区院尝试开展未成年犯心理辅导工作。对部分因家庭变故、交友不慎产生认知偏差,导致心理扭曲的未成年犯进行心理辅导,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联合帮教活动,并建立了长期跟踪辅导的计划。同时,该院还组织青年检察官积极开展心理辅导技能学习,提高执法办案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