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申请人的母亲洪某被同向而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撞倒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经责任认定,李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移送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8年2月,被害人洪某的儿子张某向浦江县检察院递交了《救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到申请书后,该院进行了仔细深入的调查,并多次走访,发现被害人洪某案发后伤势较重,经多次手术治疗后,仍因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张某以打工为生,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已经向亲朋好友借了10万余元,让本就拮据的生活更是一贫如洗。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李某确实经济困难,膝下无儿女,还有一位老母亲要赡养,无赔偿能力。经该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人张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规定,且不存在不予救助的情况,遂决定依法对其启动司法救助。
“交通事故不仅夺取了我母亲的生命,还让我们一家人陷入困境,我一度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感谢检察官无比热心的帮助,让我重拾信心!”面对前来走访的检察官,申请人张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