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基层检讯
基层检讯
大学生故意伤害7个月调解未果 检察官7天促成刑事和解
时间:2018-06-06  作者:  新闻来源:东阳市院 【字号: | |
  

    530日,一起关于大学生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被追刑的案件,历经7个多月无法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经检察官7天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案的周某余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东阳检察官是怎么做到的?

  意气用事致人轻伤大学生悔恨不已

  20171013日,被害人黄某刚为讨要工资,与工厂负责人周某征及其子周某余发生肢体冲突,在互殴过程中,周某余将黄某刚打成黄某刚轻伤。

  事发后7个多月,双方一直未达成民事赔偿协议。2018516日,东阳市公安局依法将周某余刑事拘留。17日,黄某刚被处治安拘留20日,周某征被处治安拘留10日。

  2018523日,案件移送东阳检察院审查逮捕。如果就案办案,该案两天即可办结,但案中的两个细节引起了侦监部检察官的高度重视。第一,犯罪嫌疑人周某余系南昌某大学艺术设计专科学生,批捕决定直接关系到这个大学生的未来。第二,双方当事人并没有深仇大恨,纠纷仅因1000余元工资而起。

  那么,有没有可能在检察环节促成和解?

  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审了周某余。看守所里,大学生稚嫩的脸上写满悔恨。检察官表明来意:“我们是来跟你商量和解的。”

  周某余潸然泪下,他说,原本计划毕业后当一名设计师,赚钱补贴家用。“家里经济困难,当时对方索要8万元,我们只能出2万。这事才拖了这么久。”

  赔偿差距逐步减小检察官转危为机

  高达6万元的赔偿款差距是该案悬而未决的主因之一。只有尽可能缩小差距,才有可能达成和解。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内,检察官多次致电双方家属,说明利害关系

  在检察官不厌其烦的劝说下,周家终于将赔偿金额提高到了4-5万,陈某也降低到了6万。至此,双方民事赔偿款的差距6万元缩减至不到2万元,调解的希望越来越大。

  达成调解关键需要黄某刚同意,为此,检察官立即赶赴拘留所会见黄某刚。出乎意料的是,检察官碰壁了。

  “我不来谈。我都被关里面了,没什么好说的。”听到检察官是为调解而来,黄某刚满是抵触。谈话不到五分钟,他便要求结束会见。检察官无功而返。

  正当与黄某刚的沟通陷入僵局之际,调解迎来另一个转机。通过对黄某刚更深一步的了解,检察官找到了他的好友楼某,做通了楼某的工作,为案件做“和事佬”。

  于是,检察官带着楼某,再次会见黄某刚。看到朋友,黄某刚的抵触情绪明显下降,最终同意一次性5万元解决民事赔偿。

  公检携手助力筹款大学生重获希望

  出了拘留所,检察官再次犯难——案件马上到期,周家拿不出5万元怎么办?随即联系周某余的姐姐周某玲说明情况。而周某玲表示,她东拼西凑只筹到了4万元,这已是极限。

  检察官想起周某余进看守所时,家属给公安机关上交过一笔1万元的暂扣款。能否说服公安机关变保证金为人保,先把1万元还给周家赔偿被害人呢?

  检察官立马联系承办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很快,公检两家达成一致意见。1万元保证金回到了周某玲手里。

  530日,周某玲终于将5万元赔偿款悉数交付对方,双方达成和解。东阳市检察院依法对周某余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谢谢你们救了我弟弟,救了我家。”周某玲的眼里噙满泪水,再三感激。

  检察机关在短短7天内付出的百般努力,终于令这名大学生重获新生,令这个家庭窥见希望。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