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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检察升级版在金东
时间:2018-07-30  作者:  新闻来源:金东区院 【字号: | |
  

  

  725日,金华市检察院、金东区检察院联合区残联、区妇联、乡镇等多个部门对一起刑事案件经济困难的被害人进行了帮扶救助,并与金东区残联、区妇联共同发放了救助金8.2万元,这次司法救助是今年来金华市检察机关联合部门最多、救助金额最大的一次,也是打造“枫桥经验”检察升级版在金东的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邻里纠纷致重伤

  20161221日,金东区塘雅镇石板堰村曹某有与朱某某两家因水渠砖墙的纠纷,被害人朱某某被曹某有持木棍击伤。经鉴定,朱某某所受损伤系重伤二级,精神残疾等级为一级。现朱某某住院化去治疗费用有30万余元,尚欠金华市中医院治疗费用7466元,目前其家庭无力支付该费用及后续治疗费,无奈出院回家休养。加害人曹某有至今未赔偿任何经济损失,当时已被收押。

  多部门联动救助:济困及时雨

  2018613日,曹某有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朱某某家属到金东区检察院控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金东区检察院遂积极开展市、区两级联动司法救助,金华市检察院、金东区检察院决定对朱某某分别予以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并针对朱某某特殊情况,积极与区残联、区妇联、塘雅镇政府进行沟通联系,开展社会联动救助。区残联特批救助金2万元,并表示将在今后后续治疗中给予支持,区妇联给予困难慰问金2000元。

  725日上午,金华市检察院控申部主任鲍庆华、金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娅莉、金东区残联副理事长汪仪嵋及区妇联干部、金东区塘雅派出所教导员等一行10余人来到金东区塘雅镇政府,针对被救助人朱某某的情况和镇政府就后续帮扶、矛盾化解等工作进行面对面交流协商,继而在镇主要领导陪同下,一行人前往被救助人朱某某家进行探望,并将8.2万元的救助金送到其手中,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携手共度难关。朱某某一家对此表示非常感谢,愿意息诉化解矛盾。

  今后,金东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朱某某一家生活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情况,继续做好其他刑事案件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表达司法温情,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浓浓的人文关怀,着力推动“枫桥经验”检察升级版在金东取得积极成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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