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浦江县检察院,谢谢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提供帮助!”8月8日下午,司法救助申请人张某怀着感激之情来到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检察工作贴民情,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检察官的手中。
2017年9月27日,申请人的母亲洪某被同向而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撞倒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经责任认定,李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害人洪某伤势较重,经多次手术治疗后,仍因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张某以打工为生,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已向亲朋好友借了10万余元。而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济困难,膝下无儿女,还有一位老母亲要赡养,无赔偿能力。因无法获得民事赔偿,张某一家生活陷入窘迫。
2018年3月,张某来到浦江县检察院寻求帮助,接访的检察官在问明缘由后决定实地调查核实情况,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后,检察官认为,申请人张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规定,且不存在不予救助的情况,遂决定依法对其启动司法救助,同时积极协助申请人准备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
近日,在承办检察官的帮助下,张某顺利拿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让他困苦的生活燃起了点点希望。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这只是浦江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保护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筛选国家司法救助对象,严格把握司法救助标准,已成功救助17名受害者和亲属,累计发放救助金近10万元,有效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