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基层检讯
基层检讯
兰溪市检察院成立驻公安检察官办公室
时间:2018-09-05  作者:  新闻来源:兰溪市院 【字号: | |
  

  

  94日,兰溪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在兰溪市公安局揭牌成立,兰溪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金承飞与兰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凌军共同为派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兰溪市检察院、兰溪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兰溪市公安局局长金承飞指出:一是要树立开放刑事诉讼理念;二是要坚持信息共享;三是要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意识;四是要相互监督配合。

  兰溪市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指出:在工作理念上,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工作重心上,要始终突出以办案为中心;在工作效果上,要共同维护法治权威。

  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主要职能有:

  1、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2、应公安机关要求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引导侦查取证。

  3、引导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开展侦查,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调取和审查判断证据,防止冤假错案。

  4、跟踪了解批准逮捕、证据不足不捕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后续侦查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完善证据,防止怠于侦查、退而不补。

  5、关注已立案件的侦查进展,防止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

  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一方面将有效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基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司法能力水平。既有利于加强建设新型检警关系,更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法律监督新局面。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