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依法保护企业生产经营,增强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意识与能力。9月4日,浦江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深庄,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宏明一行前往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与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活动。
活动中,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根富对浦江县检察院给与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公司的总体概况、经营情况以及法治建设情况。
朱深庄表示,“检企共建”是检察机关与企业开展相互合作,帮助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促进企业有序发展。县检察院今后将加强与浦新矿业公司的联系与沟通,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以及内部工作运营等方面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帮助,对违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
随后,双方共同签订了《检企共建协议书》。根据共建协议,浦江县检察院针对该公司行业特点、工作实际,共建法治企业、共建廉洁项目、共建精准检察服务体系等,共同推进“清廉矿山”“阳光矿山”建设,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活动旨在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下一步,浦江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延伸法律触角,持续开展“检企共建”活动,依托“4+2”联心服务平台,提供“一对一”贴心服务,及时掌握制约和影响企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拓宽服务途径,扩大服务效果,为浦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