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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检察院对徐某某等人偷越国(边)境案、刘某某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6-22  作者:  新闻来源:婺城区检察院 【字号: | |

  

  为有效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更好承担起检察机关“应听尽听”的职责,6月18日,婺城区检察院对徐某某等人偷越国(边)境案、刘某某危险驾驶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院副检察长杨敏华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参加了本次听证,并特别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嫌疑人所在乡领导担任听证员。

  

  会上,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宣读了起诉意见书并陈述案件的构罪理由,五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两名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详细阐述了拟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及理由,认为徐某某等人偷越国(边)境案中应充分考虑几名犯罪嫌疑人中有夫妻二人共同偷越国(边)境、女性嫌疑人尚在哺乳期等现实情况,刘某某危险驾驶案中嫌疑人系企业负责人,且所犯轻罪,情节轻微,要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三名受邀听证员在认真听取了案件当事人、辩护人及侦查人员各方观点后,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并经独立评议,表示均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公开听证制度的落地,是进一步提高刑事办案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婺城区检察院今后将持续以公开听证为抓手,着力说通案中的事理、法理、情理,打通各方畅谈诉求的渠道,从而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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