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报备 侦诉对接 案件质量评议 严防刑讯逼供
河南南阳探索命案办理新机制
本报讯(记者张有成 通讯员邱文炳 李新刚)如今,在河南省南阳市辖区内,一旦发生命案,南阳市公安局要在1小时内将案情通报市检察院,市检察院接到通知后就会及时安排检察官出席命案现场。自2009年7月南阳市推行命案办理工作新机制以来,这种做法已经坚持了一年多,命案办理质量也有显著提升。
据统计,自新的工作机制实行以来,南阳市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的,均为有罪判决。日前,河南省检察院向全省转发了南阳探索命案办理新机制的经验和做法。
2009年7月,南阳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关于死刑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暂行)》(下称《规定》),建立了命案办理工作批捕报备、侦诉对接、案件质量评议等新制度。
今年6月13日,西峡县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南阳市公安局接到西峡县公安局的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南阳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周河庭到达现场后,听取了案情的介绍。他注意到,被害人的枕头上没有枕巾,这与爱好整洁的被害人的生活习惯不太符合,遂建议侦查人员注意询问、获取枕巾的下落。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根据其供认,找到了嫌疑人丢弃在路上的枕巾,提取到的血迹经检验与被害人的血型一致,从而使该案的证据体系得以完善。
根据《规定》,出席命案现场的检察官负有如下职责,从运用证据证实犯罪的角度,围绕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以及稳定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对侦查活动予以引导。为提高公诉检察官引导侦查能力,市检察院定期对检察官进行现场勘查、解剖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据介绍,《规定》实行一年多以来,市检察院已派员出席命案现场39次,提出意见76条,这些意见均被公安机关采纳。
除了规定南阳市检察院要派员出席命案现场以外,《规定》还明确要求,命案由县检察院审查批捕的,必须要向市检察院报备,由市检察院统一把关。对于命案是否侦查终结,必须由检警双方达成共识方可移送起诉。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提交由公检法三部门主管刑事的领导、刑事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联席会议。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规定》还确立了由公检法三部门参加的命案办理质量定期评议制度,将因证据问题退回补充侦查、发回重申作为评价死刑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防止刑讯逼供,《规定》确立了出所提审命案犯罪嫌疑人检察监督制度。要求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必须立即入看守所关押;将犯罪嫌疑人提审出所仅限于出所辨认、指认或者追缴犯罪赃物三种情形,讯问过程要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及时通知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由介入引导侦查的公诉干警实施临场监督,出入所时还要进行身体检查。
据悉,《规定》实施一年多以来,南阳市命案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作存疑不起诉的命案数为零,无一引发涉检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