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检护民益在身边”工作品牌,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
浙江金华:检察温情直达民生细微处
“2025年8月以来,我县共有79个工程建设项目落实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拨付人工费用2300万元。”日前,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该县人社部门回访,对了解到的情况感到欣慰。从办理一起欠薪案件,到推动全县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系统整治,浦江县检察院以精准监督为农民工撑起“薪”希望。这也是金华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5年以来,金华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精心打造“检护民益在身边”工作品牌,出台检察服务保障民生“八项举措”,着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据了解,2025年,金华市检察机关重拳整治危害食药安全、制售伪劣商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39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7件,支持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32件,向266名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0余万元,办案数、救助人数位居浙江省检察机关前列。
紧盯“针头线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金华市检察机关注重将监督触角延伸至群众“针头线脑”的身边事。
“现在点外卖,看到商家信息公示得明明白白,放心多了。”在东阳市工作的上班族小陈说。这份放心源于东阳市检察院对“幽灵外卖”的果断亮剑。该院检察官通过构建数字监督模型,从海量网络数据中揪出藏匿于街巷深处的“影子店铺”,督促主管部门责令补齐登记或下架处理889家违规商户,让外卖行业在阳光下运行。该案办理经验在浙江省检察机关推广。
在永康市,检察官把目光投向药店柜台。针对麻醉、精神类药品违规出售乱象,永康市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完善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严格处方审核与药品追溯管理,将441家私人诊所纳入重点监测名单,从源头上堵住管理漏洞,防止药品从治病救人的“天使”变成危害社会的“魔鬼”。
平安是城市的温暖底色。金华市检察院在审查浙江省检察院交办的“交通碰瓷”案件线索时,敏锐发现其背后可能藏着系列虚假诉讼。该院与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婺城区检察院上下联动,通过刑民协作、数据筛查,成功查处一个利用交通事故“碰瓷”实施车险诈骗的团伙,目前已起诉25件36人,涉及的2起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全部被法院改判。
“从舌尖到钱包,每个小案都牵连着许多人的生活。金华市检察机关始终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小案不小办’,紧盯食品药品、医疗保障、平等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办理群众身边案件400余件,持续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金华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守护生态安澜
“五一”假期,浙江省磐安县尖山镇五丈岩水库一带清丽的湖光山色,吸引不少周边游客前来踏青、露营。“去年路过的时候,还能看到水面上密密麻麻覆盖着水葫芦,风一吹飘来阵阵臭味。现在水质好转,来玩的人也多了起来。”附近村民说。
在磐安,“检察蓝”始终守护着这座浙江省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2025年8月,磐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位于曹娥江上游水域的五丈岩水库,水葫芦在短时间内疯长,若不彻底清理,势必威胁整个水域生态安全。该院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提出整改意见。同年11月20日,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在随后的3个多月内持续跟踪,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面系统的清理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7万余元,组织人员600余人次,清理水面垃圾500余吨。曾经被水葫芦占据的水域,终于重现清澈与生机。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金华的检察实践中,化为对污染行为的零容忍和对生态修复的不懈追求。
兰溪市地处钱塘江流域中游,金华江、衢江、兰江三江交汇处,系浙江省重点防洪城市。兰溪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部分防洪堤坝存在安全隐患。“这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悬在群众头顶的巨石。”兰溪市检察院迅速开展专项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防洪堤坝养护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有效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守护一方安澜。
在武义,茶香里藏着检察履职故事。“武阳春雨”茶叶是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被当地老百姓称为“金叶子”。当市场上出现仿冒侵权行为时,武义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武义县政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武阳春雨”茶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筹划组建品牌运营中心;牵头多部门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和区域品牌协同保护的意见(试行)》,建立长效品牌管理机制。从保护一片茶叶到规范一个产业,检察机关助力实现“点绿成金”。
2025年,金华市检察机关针对直排废气废水、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183人;针对河道污染、扬尘污染、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突出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0件;开展钱塘江流域水生态治理等专项行动,督促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水土保持费等448万余元,让1000余亩土地复垦复绿。
呵护特定群体
从身心俱疲到重获安宁,金华市民金某的人生转折,见证着检察办案的温度与力度。针对一起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件,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不仅依法履职,查明案件事实,更全程护航,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7月,付某因家庭矛盾,持棍殴打妻子金某致其受伤。金某后续确诊脾脏迟发性损伤,但初次鉴定难以明确外伤与伤情的直接关联。金东区检察院启动技术性证据审查机制,办案人员联合浙江省检察院法医专家进行会诊,经多维度分析论证,最终确认该损伤系付某殴打行为直接导致,相关部门据此重新出具轻伤一级的鉴定意见。
办案过程中,金东区检察院联动镇政府、村委会、妇联等多方力量进行调解,耐心释法说理,注重情感疏导,促成当事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付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共享社会温暖,一个都不能少。”这是金华检察人对特定群体的庄严承诺。金华市检察院联合民政、残联、妇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探索创新“国家救助+社会帮扶”机制。在多名人大代表的支持推动下,深入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累计提供法律援助200余次。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检察机关同样不遗余力。在义乌市检察院,该院办理的浙江某建设工程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让记者印象深刻。涉案执行款是企业亟须的“救命钱”,牵扯着无数农民工的家庭生计。该院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扫清拍卖障碍,帮助该企业挽回近8000万元执行款,让破产企业纾困重生。今年3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典型案例。
一个个案例,一项项机制,勾勒出金华检察人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图景。数据显示,金华市检察机关积极助力弱有所扶,办理“一老一小”、残障人士、受家暴妇女等“有心无力”群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4件;向41名因案致贫致困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2万元;在浙江省率先开展督促过渡房适老化改造专项监督,推动整改相关设施166处。
“检察事业发展迈出的每一个步伐,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我们将进一步擦亮‘检护民益在身边’工作品牌,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托起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表示。
支持网络主播起诉维权
“剩余9000多元工资已全部执行到位。我最近找了份短剧演员的工作,留在东阳挺好的……”4月28日,接到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小陈的语气轻松不少。
今年2月初,小陈来到东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时,还是愁容满面。“我播了一个月老板就跑路了,说好的1万元月薪只给了我900元,到法院起诉也迟迟没有结果,你们能帮帮我吗?”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小陈受雇于东阳市某摄影工作室,成为该工作室运营的视频号主播,并与工作室负责人“飞哥”口头约定月薪1万元。小陈工作1个多月后,“飞哥”只给她900元就失联了。2025年10月,小陈思虑再三决定起诉“飞哥”。“主播这个圈子很小,就算是合理合法维权,也可能导致后续没有老板敢用我。”小陈告诉检察官,她因为顾虑自己的业内评价,工资被拖欠近1年才决心维权,生活上已出现困难。
东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第一时间将该案线索移送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检察官认为小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于今年2月12日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且工作室负责人长期处于失联状态,这两点是小陈维权的最大阻碍。”东阳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杜晓笑表示。
为准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务关系,检察官引导小陈提供通话录音、聊天记录、900元报酬的支付凭证等证据。“小陈按照工作室的安排从事主播工作,工作室支付了部分报酬,双方已就工作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时间等达成合意,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杜晓笑说。
办案检察官通过添加“飞哥”的微信向其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3月初,因“飞哥”未主动履行,小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检察机关积极与法院沟通,帮助小陈顺利拿到执行款。
“身份错位”十年后终得纠正
“没想到过了十年,检察院还能还我清白。”近日,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王婷(化名)家中回访时,王婷拿着法院更正裁定书激动地说。
2025年1月,浦江县检察院在办理王婷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时,办案检察官对王婷的前科情况进行审查。面对2015年的危险驾驶罪判决记录,王婷坚称当时的作案人员不是她,“我和姐姐长得很像,会不会是她冒用了我的身份?”
这一线索立即引起重视。浦江县检察院启动控告申诉、刑事检察、检察技术部门协同办案机制,开展实质化审查。因王婷和姐姐王娟(化名)年龄相近、容貌相似,传统辨认已无法区分。办案组将突破口锁定在指纹这一“终身不变的身份证”上。调取2015年案件原始指纹材料,依法审查提取程序合法性后,浦江县检察院层报上级检察机关,委托浙江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技术专家围绕指纹纹线类型、流向、细节特征等关键指标进行系统比对,最终认定:2015年危险驾驶案中自报名为“王婷”的人实际是王娟。
2025年4月,浦江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纠正原判决中的身份认定错误。2025年9月,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依法裁定将原刑事判决中的被告人由“王婷”更正为“王娟”,一场持续十年的“身份错位”得到纠正。
浦江县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契机,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对犯罪人员指纹库开展全面排查。经过梳理,公安机关又发现多起冒用亲属身份接受刑事处理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及时向法院反馈并推动纠正,其中部分错误判决的身份信息已完成更正,其他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再婚”的当事人送来喜糖
“谢谢你们帮我卸下背了27年的包袱。我要结婚了,终于可以开始新生活了。”前不久,错误婚姻登记被依法撤销后,“再婚”的王某向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送来喜糖。
1998年10月,时年35岁的王某经人介绍,和一吴姓女子办理了婚姻登记,并支付了8000元彩礼。不料登记仅一周后,该女子便以回老家办理户口迁移为由一去不返。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如同一道无形枷锁,困扰了王某27年。
2025年,王某有了再婚的想法,向民政部门几次申请协议离婚都因“吴某”没有到场受阻。他想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因“吴某”当年留下的身份信息存在错误,法院无法确定明确的被告,诉讼程序难以启动。
2025年5月,王某向婺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案件后,检察官调查了解到,因上世纪90年代经济条件有限,在王某所在的山区乡镇,类似骗婚现象时有发生,王某的经历并非孤例。更为关键的是,检察官通过跨省协查,确认“吴某”在婚姻登记时使用的身份信息系伪造。由此,检察机关认定该婚姻登记系因一方弄虚作假所致,属于错误登记。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2025年6月3日,婺城区检察院依法向该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指出当年乡政府在办理登记时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建议对错误婚姻登记予以纠正,并开展专项排查,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收到建议后,民政部门依法撤销了王某与“吴某”的婚姻登记,并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称,已对辖区类似情况展开排查,引入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强身份核验,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共同加强婚姻登记领域源头治理。
此“薪”安处是家乡
“发包方已经着手结算工程款,大家的工资有着落了。”近日,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电话回访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胡某,讨薪两年多的胡某此刻对未来有了期待。
2023年,胡某等11人受雇于陈某,参与永康某工程部分项目建设。从那时起到2024年下半年工程结束,陈某一直未付工资,工人们多次催讨无果。依托检察机关与司法部门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这条线索很快移送到永康市检察院。该院检察官立即行动,前往工程所在乡镇、村委会走访,联系陈某核实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项结算及工资支付情况。原来,胡某等人负责的只是整个工程的一环,发包方因项目尚未全部完工,也未进行工程决算审计,便一直没向陈某结算工程款,陈某本人也没有积极筹措资金。
11名工人被拖欠工资共60余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5年12月3日,永康市检察院依法决定支持起诉。在查明事实基础上,该院积极会同法院组织各方调解,一方面向发包方释明法律,指出工程款长期不结算对实际施工人权益的影响,建议其尽快推进审计结算;另一方面,督促陈某正视自身责任,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工资支付方案。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今年3月25日,各方达成协议:由发包方加快工程款结算进度,陈某承诺在两个月内支付11名工人全部工资。随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胡某和工友们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
永康是一座典型的工业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规模庞大。为了让这些“新永康人”在这里感受到司法温度,早在2023年,永康市检察院就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建立特殊群体维权协作机制》《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等文件,构建起跨区域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网,全力保障“新永康人”享有司法同城待遇。截至今年4月,永康市检察院已办理相关支持起诉案件57件,为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1500余万元,协助化解矛盾纠纷14件。
和解让两个家庭恢复了平静
“要不是检察官帮忙调解,我的一时糊涂,家都要散了。”近日,网约车司机于某来到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向检察官送上锦旗,语气里既有愧疚又有感激。
2025年7月2日晚,于某搭载包括贾某在内的4名醉酒乘客。行驶途中,乘客因目的地填写错误要求偏离平台导航行驶,于某担心被平台处罚予以拒绝。贾某等人被拒后怒而下车,还用矿泉水瓶砸于某的车。于某冲动之下驾车冲撞,导致贾某胫腓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同年7月11日,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
检察官调查发现,于某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他父母务农,妻子无业,两个孩子年纪还小。被害人贾某因伤卧床无法工作,付了3万多元医疗费后,还面临高昂的康复费用,家庭也很困难。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义乌市检察院启动轻伤害案件快速调解机制。检察官联合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于某和贾某开展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对于某,检察官出示证据,驳斥其辩解,告知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获得从宽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贾某及其家人,检察官耐心倾听诉求,客观分析双方过错。
经多方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于某家属凑足15万元赔偿款支付给贾某,贾某对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2025年9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网约车司机冲突应对能力不足、平台流程不完善等问题,义乌市检察院于今年1月向相关行业协会及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司机培训、优化流程并建立纠纷快速响应机制。
前不久,办案检察官回访了解到,于某已重返工作岗位,贾某也已康复出院。这场因一时冲动引发的冲突,在检察调解助力下得以妥善解决,两个家庭也恢复了平静。
文稿统筹:本报全媒体记者 龚婵婵 通讯员 刘传玺 方定成 陈嫣 周涵睿 吴爱晶 卢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