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在永昌检察室水亭工作站,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普法宣讲并召开畲族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座谈会。来自当地的人大代表、少数民族村党组织书记及非遗传承人齐聚一堂,为畲族文化传承发展建言献策。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晓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小娅,水亭畲族乡人大主席童妙星参加。
水亭畲族乡是浙江省18个少数民族乡镇之一,文化底蕴深厚,拥有“断头龙”(国家级非遗)、畲族对歌、祭祖舞、水亭“三月三”等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
座谈会上,检察官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及现实意义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守护民族文化瑰宝中的履职实践。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详细介绍“断头龙”等项目的传承现状与面临的挑战,与会的人大代表和村书记踊跃发言,就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断头龙”非遗传承基地,近距离感受这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独特魅力,进一步认识到保护与传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守护好畲族文物和文化遗产,既是传承民族文脉、增进文化认同的必然要求,也是凝聚民族团结力量、推动民族乡振兴发展的应有担当。”吴晓阳表示。
下步,兰溪市检察院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为契机,紧扣市人大“公益同行·代表护航”活动部署,深化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协同联动,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坚实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