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金东区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展总体战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的十条意见》,从三个结合提出检察服务举措,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打赢“两战”。
一是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严惩妨害疫情防控、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对公安机关查办的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企业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侦查监督,促进侦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罪企业及其企业相关人员,坚持“少捕慎诉”,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一律从宽,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做到“四个慎重”,即慎重选择办案时机与方法、慎重查封、冻结单位账目和银行账户、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处理涉企财产。二是坚持源头治理与矛盾化解相结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和生鲜、肉类市场检疫及防疫药品物品监督管理的检察监督,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坚持线下服务与线上宣传相结合。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对涉疫情防控企业类案件,实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对已经受理的涉疫情防控企业案件,符合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一律依法从快办理,快捕快诉,同时,主动走访企业,积极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两微一端”形式,加强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提升信心。